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转来海南药物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该单位”)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变更的申请材料和受理通知书,该单位申请将单位法定代表人李玲变更为李长青。
该单位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设施分别位于海南省药物研究所大楼三楼南侧及北侧,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为:SCXK(琼)2025-0001(2025年1月19日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为:SYXK(琼)2020-0025(2020年5月25日颁发)。
按照《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变更程序,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拟同意该单位的变更申请。现对该单位关于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许可证的该项变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3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书面提出异议,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提交的异议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交的异议材料需本人签署真实姓名,不按要求提交的意见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大厅2-24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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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98-65203097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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